阶梯电价制度将于7月1日在全国试行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昨天(14日)表示,各地将于6月中旬陆续推出阶梯电价实施方案,7月1号开始在全国试行。
根据部分省份此前的阶梯电价方案,湖北、河南、安徽等地区的第一档电量集中在130度左右。以安徽为例,如果按照150度标准执行,将不会增加农村居民
用电负担,但对于城市居民的基本用电需求考虑不够。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即将公布的修改方案,将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覆盖率大大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了90%以上。电量标准,最高260度,低的也在150度左右,这个比原来都有一个提高。
征求意见的方案中,计算电量的基数是按照“户”为单位执行。这对于“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的家庭来说,不太公平。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家庭人口经常流动,甄别起来难度不小。各地将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酌情解决。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有些地方规定如果家庭超过一定数量,经过甄别和审批之后,可以加装电表或增加电量基数,还有一些地区,你可以选择执行和阶梯电价还是不执行,让居民自己选择。
第一档次200度电左右,一户家庭平时够用,但夏天开空调纳凉,冬天用电器取暖,很容易超过最低档电量标准。有听证代表建议,能否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即将公布的实施方案,将实施不同的计费方法。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有些地方按月,按照两个月执行,有些地方是分季节执行,冬天夏天标准高一点,春天秋天标准低一点,还有些地方按年统算的,我们觉得,既然是试行,大家都可以试,根据试行情况,我们再来评估分析,看哪一种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