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彩票发行与销售暂行管理规定》( 财综 [2002]13 号)及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颁发的《中国福利彩票发行规则》等管理规定, 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PK拾” 游戏, 简称“PK拾”,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 中福彩中心”) 统一发行, 由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承销。
第三条 “PK拾”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PK拾”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发 行
第五条 “PK拾”的发行权属中福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国福利彩票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发行额度的分配权和调控权、各项资金比例的确定和调整权,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六条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通过电脑彩票销售系统发行“PK拾” 游戏, 接受中彩中心的监控。
第七条 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投注站,并核发销售许可证。投注站由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管理,展示销售许可证。
第三章 投 注
第八条 “PK拾”采用按位置顺序选择投注号码、固定设奖的玩法。投注者首先确定选择最少1个、最多10个位置进行投注,然后按照从左到右、从1号到10号投注位置的顺序,从1号位置开始,在每个位置上从编号为1至10的号码中任意选择1个号码,且不能与其它位置上已经选择的号码相同,按照从1 到10号位置的顺序排序组成一组号码,每一组选定的按位置顺序排序的号码称为一注投注号码。
第九条 “PK拾” 每注金额人民币2 元, 按期销售, 每5 分钟销售一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 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十条 “PK拾” 的投注可以选择当期投注或多期投注。当期投注指只购买当期彩票,多期投注指购买从当期起最多连续12 期的彩票。
第十一条 投注号码可以自选也可以机选。机选号码指投注号码由投注机随机产生确定;自选号码指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
第十二条 投注方法分为普通投注和精确投注。
第十三条 普通投注是从1 号位置开始, 选择最少1 个、最多10 个位置,每个位置上只能从1 至10 个号码中任意选择 1 个号码, 且不能与其它位置上已经选择的号码相同, 将选定的号码按照位置顺序组成一组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四条 精确投注是从1 号位置开始,选择2 个、3 个或 4 个位置, 每个位置上从1 至10 个号码中任意选择1 个号码,且不能与其它位置上已经选择的号码相同,将选定的号码按照位置顺序组成一组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五条 投注站投注为有纸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对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PK拾”彩票。
第十六条 “PK拾”投注单正面印有投注机可识别的数字阵列, 作为待选的投注号码, 背面印有投注说明。
第十七条 不得让未满十八周岁者参与投注。
第四章 设 奖
第十八条 “PK拾” 彩票资金由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和公益金组成。其中,彩票资金的50%为返奖奖金,15%为发行经费, 35%为公益金。
第十九条 “PK拾” 采用固定奖金设奖。各种玩法的具体奖级设置见下表。
玩法 | 普通投注 |
匹配个数 | 选10 | 选9 | 选8 | 选7 | 选6 | 选5 | 选4 | 选3 | 选2 | 选1 |
10 | 888888 | - | - | - | - | - | - | - | - | - |
9 | - | 80000 | - | - | - | - | - | - | - | - |
8 | - | 10000 | 40000 | - | - | - | - | - | - | - |
7 | - | 5000 | 2000 | 20000 | - | - | - | - | - | - |
6 | - | 250 | 500 | 4500 | 10000 | - | - | - | - | - |
5 | - | 50 | 100 | 400 | 2000 | 500 | - | - | - | - |
4 | - | 10 | 20 | 25 | 100 | 30 | 350 | - | - | - |
3 | - | 5 | 10 | 10 | 10 | 8 | 20 | 160 | - | - |
2 | - | 2 | 2 | 2 | 2 | 3 | 5 | 10 | 55 | - |
1 | - | - | - | - | - | 2 | 2 | 2 | 2 | 10 |
0 | 2 | - | - | - | - | - | - | - | - | - |
返奖比例% | 49.04 | 49.27 | 49.85 | 49.37 | 48.39 | 48.99 | 49.29 | 49.44 | 48.33 | 50 |
玩法 | 精确投注 |
匹配个数 | 选4 | 选3 | 选2 |
4 | 5000 | - | - |
3 | - | 700 | - |
2 | - | - | 90 |
返奖比例% | 49.6 | 48.61 | 50 |
第二十条 “PK拾” 设置奖池。奖池基金由设奖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和弃奖奖金组成。奖池用于补充支付中奖差额以及偿还由发行费垫付的奖金数额。当期中出奖金未达设奖金额时, 设奖奖金余额进入奖池; 当期中出奖金超出设奖金额时, 差额由奖池补充, 奖池资金不足时, 由发行费垫付。
第五章 开 奖
第二十一条 “PK拾” 采用专用的摇奖计算机系统进行摇奖,中奖号码从数字1 到10 总共10 个数字中随机产生。每次摇奖时按照从左至右、从1 号位置到10 号位置的顺序进行,第一个摇出的数字对应1 号位置,第二个摇出的数字对应2 号位置,依次类推, 直到摇出对应10 号位置的第十个数字为止,这10 个位置和对应的数字组成当期中奖号码。
第二十二条 “PK拾”每隔5 分钟开奖一次,中奖号码通过与数据中心系统连接的视频设备上显示。
第六章 中 奖
第二十三条 根据投注者所选玩法及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按位置顺序和对应的数字相符的个数多少确定相应的中奖奖级。
第二十四条 普通投注:
1、如果选择的投注位置个数少于5 个,则投注号码中任意一个或更多号码与中奖号码的相同位置上的号码相同, 根据相同号码的个数多少中得相应的奖等。
2、如果选择的投注位置个数是6 到9 个,则投注号码中任意两个或更多的号码与中奖号码的相同位置上的号码相同, 根据相同号码的个数多少中得相应的奖等。
3、如果选择的投注位置个数是全部10 个位置,则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按位置排列全部相同或全不相同,则中奖。
第二十五条 精确投注:
如果选择的投注号码中, 从1 号位置开始,每个位置上的号码与中奖号码的相同位置上的号码全部相同, 则中精确投注奖。
第二十六条 当期普通投注选10 中10 奖等的中奖奖金总额不得超过500 万元。如果当期有多注投注中得同一奖等,并且中奖奖金总额超过500 万元,则按中奖的注数均分该奖等总额为500 万元的奖金。
第二十七条 当期每注中奖的投注号码只能中得所选玩法中匹配号码最多的奖等,不能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八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的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而不能正确识别的, 不能兑奖。
第二十九条 “PK拾”兑奖期为当期开奖后15 天内, 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 弃奖奖金进入奖池。
第三十条 单张彩票中奖奖金超过人民币2000 元( 含 2000 元),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北京市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兑奖地点登记兑奖。
第三十一条 单张彩票中奖奖金在人民币2000 元以下,可持中奖彩票在全市任意一个投注站兑奖。
第三十二条 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兑奖机构依法代扣代缴。
第三十三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凡伪造、变造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北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